[ 行政命令编号。 193,2015 年 11 月 12 日] 扩大国家绿化计划的覆盖范围 鉴于《宪法》第二条第 16 节规定,国家应保护和促进人民享有符合节奏的平衡健康生态的权利,自然和谐;鉴于,第 26 号行政命令 (EO) (s. 2011) 或“国家绿化计划”已作为政府优先计划实施,以减少贫困、促进粮食安全、环境稳定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并加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鉴于,在 2015 年全球森林资源评估中,粮食及农业组织将菲律宾列为 2010 年至 2015 年最大森林面积增长的全球第 5 位;鉴于,在气候变化的威胁下,森林和林业仍然是可以维持国家工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碳汇;鉴于,估计仍有 710 万公顷的非生产性、裸露和退化的林地会导致与环境相关的风险,例如水土流失、山体滑坡和洪水;鉴于,为了加快这些非生产、贫瘠和退化地区的恢复和重新造林,政府应让私营部门参与和投资,以使私营公司能够实现碳中和;鉴于,根据更新的林业发展总体规划(2016-2028 年),有必要协调所有森林发展活动,以鼓励和促进包括森林公园在内的人工林的发展,并增加私营部门、地方政府单位和有组织的高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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