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7, v.5, 53 [ 行政命令编号1954 年 3 月 23 日 18 日] 移除 MR.奎松省佩雷斯和平大法官办公室的 FELIPE LAURENA。这是针对奎松省佩雷斯治安法官费利佩·劳伦纳的行政案件,起因于他在 1949 年因威胁杀人和谋杀而被起诉,导致他对前者的定罪和对后者的合理怀疑无罪释放。该案由地区法官进行调查,地区法官建议将被告撤职,并得到司法部长的同意。被告人在辩护中声称,尽管他被判处两个月零二十一天的监禁,但他并没有丧失担任公职的权利,并且在服刑后,他在法律上有权恢复其作为太平绅士的职责。前总统给予他绝对和无条件赦免的基础。良好的道德品质是治安法官的资格,而被告人威胁杀人的信念表明他缺乏这一基本要求。他的赦免恢复了他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但没有恢复他担任公职的资格。因此,Felipe Laurena 先生被免去奎松省佩雷斯治安法官的职务,自他因本案被地方法官停职之日起生效。在马尼拉市,今年 3 月 23 日,在我主 1954 年和菲律宾独立年,8 月完成。 (Sgd.) RAMON MAGSAYSAY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FRED RUIZ CASTRO 执行秘书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删除先生。奎松省佩雷斯和平法庭的费利佩·劳雷纳(FELIPE LAURENA)。 18]pdf预览版删除先生。奎松省佩雷斯和平法庭的费利佩·劳雷纳(FELIPE LAURENA)。 1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