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11, v.5, 142 [ 行政命令编号49,1987 年 11 月 20 日] 将菲律宾信息署置于新闻秘书办公室之下政府和公民;鉴于,迫切需要将 PIA 置于新闻秘书办公室的监督和控制之下,以使两个办公室能够采取综合方法和方向来实现上述目标。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1. 菲律宾新闻局,根据 1986 年 12 月 24 日第 100 号行政命令创建,特此置于新闻秘书办公室的监督和控制之下。 2. 本行政命令应立即在马尼拉市生效,即 11 月 20 日,即我主公元 1987 年。 (Sgd.) CORAZON C. AQUINO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介绍:(Sgd.) CATALINO MACARAIG, JR。代理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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