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个维持和平与发展行动的内阁监督委员会[行政令第90]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9年10月06日
MOP, Bk 13, v.5, 236 [ 行政命令编号90, 1999 年 10 月 6 日] 成立内阁维持和平与发展行动监督委员会 鉴于,在 1999 年 9 月 29 日的内阁会议上,总统决定在内阁的赞同下,将“全面方针战略”作为有效解决该国武装冲突/叛乱的总体战略;鉴于,在上述内阁会议期间提出的“全面方法战略”由安全部分、政治部分和社会经济部分组成,以解决武装冲突/叛乱。鉴于军事行动本身不足以阻止和解决武装冲突/叛乱,因此,政府必须实施一揽子政策和计划,有效并同时解决局势的社会经济、政治和安全方面;鉴于,需要在强有力和统一的领导下有效协调和协调和平与发展行动;因此,现在,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约瑟夫·埃杰西托·埃斯特拉达,凭借法律和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 建立维持和平与发展行动内阁监督委员会.特此成立内阁监督委员会,为有效解决该国武装冲突/叛乱的“全面战略”的实施提供指导和监督。第 2 节 内阁监督委员会的组成。内阁监督委员会由执行秘书担任主席,国防部长担任副主席,成员如下:内政部长和地方政府部长(DILG);司法部长(DOJ);农业部长(DA);环境与自然资源部长(DENR);土地改革秘书(DAR);国家经济和发展局(NEDA)总干事;和国家安全顾问,担任委员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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