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个关于欠款索赔的特别委员会[行政命令编号。 88]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4年12月07日
MOP, Bk 7, v.5, 153 [ 行政命令编号88 年,1954 年 12 月 7 日] 建立一个关于欠款索赔的特别委员会 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拉蒙·马格赛赛,特此成立一个关于欠款索赔的特别委员会,以引入此类创新并制定在符合现行法律的情况下,对财政部、财政部、财政部欠薪股的人事分配、业务设置和办公室政策和程序进行更改,可能会带来快速有效的处理、处置和满意度根据经第 800 号和第 897 号共和国法修订的第 304 号共和国法提出的欠款索赔。 1. 委员会应由以下人员组成: Gregorio Licaros 先生 .... ..................................................... ...................... 主席 Nicanor Maronilla-Seva 先生...... ..................................................... ...... 会员船长 Antonio S. Vinluan ...................... ..................... ..................... 成员 2. 菲律宾财政部长以及财政部欠款股的所有其他官员和雇员,特此责令延长向特别委员会及其关于欠款索赔的顾问提供全面协助和合作。该委员会工作的技术援助将由预算专员提供。 3. 委员会还被授权呼吁政府的任何部门、局、办公室、机构或机构,或其任何官员或雇员,在执行其工作时提供其可能需要的协助。 4. 委员会可不时提交部分报告和建议,但应在自本协议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并提交最终报告。其最终报告应说明在执行委员会认为必要和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之前和之后欠款单位的事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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