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99 号行政令[第 39 -99 号行政令]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9年05月03日
第 39 -99 号行政令 [1999 年 5 月 3 日第 39 -99 号行政令] 为了服务的利益,根据第 39 -99 号行政令5 (3),艺术。宪法第八条,任命Hon。 AM ANTE T. BANDAYREL,邦阿西南宾马利市初审法院主审法官,根据 10 月第 96-97 号行政命令,担任奎松市第 40 分庭市初审法院 Lorna Navarro Domingo 法官的助理法官1997 年 21 月 21 日特此撤销,立即生效。特此指示班达雷尔法官返回他在班加西南省宾马利市初审法院的官方职位,并在那里恢复正常职责。此外,Bandayrel 法官被指定为 Calasiao、Mapandan 和 Sta 市审判法院的代理主审法官。芭芭拉,全都在邦阿西南,立即生效,并持续到任命和担任该地的普通法官或直到本法院发出进一步命令为止。他应有权获得 1999 年 2 月 2 日。1999 年 5 月 3 日法院第 99-1-04-SC 号决议规定的额外费用津贴和艰苦条件津贴。HILARIO G. DAVIDE, JR。首席大法官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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