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14, v.5, 107 [ 行政命令编号2002 年 4 月 15 日 32 日 ] 在 2002 年 4 月和 2002 年 5 月期间,为政府执行部门下属的所有部门、局、办公室和其他机构(包括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提供调整后的官方工作时间鉴于,鼓励和促进国内旅游是国家的政策;鉴于,旅游业已被确定为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最大贡献者之一,也是国民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主要贡献者;鉴于,我国公民对我国各种自然、历史和文化遗产的了解和认识可以为实现国家统一和社会经济、文化和教育发展的国家目标做出重大贡献;鉴于,作为公共服务的前线人员,政府雇员可以通过向公众传授自己的经验来最好地鼓励国内旅游业的发展;鉴于,为使政府雇员能够访问国内各个旅游目的地,并传达他们在旅行中获得的知识和经验,旅游部部长建议调整他们在特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正式工作时间。夏季一周的工作日。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在 2002 年 4 月和 5 月期间,雇员政府行政部门下属的所有部门、局、办公室和其他机构,包括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可以选择在周一或周五不上班,前提是在上述期间:员工应在每个工作周连续四 (4) 天报到工作,节假日除外; (b) 此类雇员应在每个工作周的周二至周五或周一至周四(节假日除外)每天提供不少于十 (10) 小时的工作,不包括用餐时间; (c) 有关部门、局、办公室、机构或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的负责人应确保其至少一半的员工周一上班,另一半周五上班,以确保高效交付为公众提供基本的政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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