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成外交部和能源部组织和开展与菲律宾主办亚欧会议生物燃料标准协调和汽车技术应用会议有关的预定活动[行政令编号19]
[ 行政命令编号。 2011 年 9 月 6 日 19 日 ] 责成外事部和能源部组织和开展与菲律宾主办协调生物燃料标准和车辆应用亚欧会议有关的预定活动鉴于,亚欧会议(ASEM)通过在其政治、经济和文化支柱方面的联合活动和职能合作,在亚欧之间建立了全面的伙伴关系;鉴于,亚欧会议对话通过每年以议题为基础的会议,在环境、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合作方面越来越多地达成共识和相互理解;鉴于,在 2006 年 9 月 10 日至 12 日在芬兰赫尔辛基举行的第六届亚欧首脑会议期间,领导人接受了菲律宾关于生物燃料的倡议——“生物燃料标准的协调和在车辆技术中的应用”;鉴于,菲律宾是能源安全问题的主要支持者;鉴于,为推进该倡议,菲律宾将于 2011 年 11 月 10 日至 11 日主办亚欧会议关于生物燃料标准协调和车辆技术应用的会议。因此,我,BENIGNO S. AQUINO III,主席菲律宾,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命令: 第 1 节。执行委员会。外交部(DFA)和能源部(DOE)组成执行委员会,由外交部长和能源部长或其正式指定的副部长级以上代表共同主持,目的是组织和实施与 2011 年 11 月 10 日至 11 日在菲律宾主办的生物燃料标准协调和车辆技术应用亚欧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有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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