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命令编号。 2020 年 3 月 31 日 27 日 ] 为捐赠给国家政府或卫生部的所有药物的医疗设备和用品以及其他健康产品的验收管理、分配和交付建立一个框架,以应对 COVID-19 局势 鉴于,第 922 号公告 (s, 2020) 宣布全国因 COVID-19 进入公共卫生紧急状态,并责成所有政府机构和地方政府单位 (LGU) 提供充分援助与合作,并调动必要资源采取关键、紧急和适当的应对措施和措施,以减少和消除 COVID-19 威胁;鉴于,鉴于 COVID-19 确诊病例持续上升,第 11469 号共和国法案 (RA) 第 2 节或“Bayanihan to Heal as One Act”宣布全国进入国家紧急状态,大流行对我们同胞的健康、安全、保障和生命造成严重威胁,经济活动受到严重破坏;鉴于,第 11469 号 RA 第 4(j) 节授权总统作为一项临时紧急措施,确保旨在应对 COVID-1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产品的捐赠、接受和分发不会出现不必要的延误,经监管机构或其认可的第三国依法认证的捐赠健康产品自动清关;鉴于,第 10121 号 RA 或“2010 年菲律宾减少灾害风险和管理法案”成立了民防办公室 (OCD),其主要任务是管理全面的国家民防和灾害风险减少和管理计划,除其他外,其任务是为民间社会组织、私人团体、志愿者和社区的实质性和可持续参与创造有利环境;鉴于,迫切需要妥善整合和管理所有用于应对 COVID-19 的药品、医疗设备和用品以及其他卫生产品的捐赠,无论是捐赠给整个国家政府还是捐赠给卫生部 (DOH)具体而言,并协助后者在国家紧急状态期间有效和迅速地向公众提供援助;鉴于,RA 编号第 7(c)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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