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No. 73 [共和国法案第 73 号1946 年 10 月 3 日 45 日 ] 确定省、市和市政府选举的定期选举日期以及将接替其任期将于 12 月 19 日届满的八名参议员的选举日期的法案和四十七。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召集: 第 1 节 11 月的第二个星期二,即 1947 日,以及此后每四年的同一天,将举行定期选举选举将担任菲律宾所有选举产生的省、市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官员。 The officials elected shall assume office on the first day of January next following and shall hold such office for four years or until their successors shall have been duly elected and qualified.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接替任期将于 12 月 30 日,即 1947 日届满的参议员的八名参议员的选举,也将在 11 月 11 日的第二个星期二,即 1947 日举行。证券交易委员会。 3. 与本法规定不一致的所有法律或其部分在此废除。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46 年 10 月 3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确定选举省、市和市政当局的定期选举日期以及将接替其任期将于 12 月 19 日 47 日届满的八名参议员的选举日期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45]pdf预览版 确定选举省、市和市政当局的定期选举日期以及将接替其任期将于 12 月 19 日 47 日届满的八名参议员的选举日期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45]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