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卡皮斯省创建马阿永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第1203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5年03月30日
H. No. 2098 / 51 OG No. 4, 1793(1955 年 4 月) 1203,1955 年 3 月 30 日] 一项在 CAPIZ 省建立马亚永市的法案 无论是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的:第 1 节。马亚永的“阿拉巴尔”特此将卡皮斯省蓬特韦德拉市与蓬特韦德拉市分开,并创建一个新的独立市,称为马永市。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上述新马永市应包括以下街区:马永、费尔南德斯、皮尼亚、巴利霍特、巴塔巴特、东望洋、图布兰和卡纳皮-安孙 SEC。 3. Upon the approval of this Act or as soon there after as practicable, the President of the Philippines shall appoint the elective officials of the new municipality whe shall hold office until their successors shall have been duly elected in the general elections next following the approval符合本法规定并具备资格。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55 年 3 月 30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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