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5090 / 53 OG No. 15, 4787(1957 年 8 月 15 日) 1682 年,1957 年 6 月 20 日] 一项关于在伊洛伊洛省和伊莎贝拉省建立一个育种站并为此拨款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在动物工业总监的直接监督下,应在伊洛伊洛省设立一个繁殖站,称为伊洛伊洛繁殖站伊莎贝拉省的另一个被称为伊莎贝拉育种站。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在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长颁布的不违反法律的此类规则和条例的前提下,动物工业署长将在不少于二十五公顷的合适的公共或私人土地上建立上述繁殖站,可为此目的而保留或获取。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经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长批准,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资金中拨出 10 万比索。用于购买种畜;用于采购用品和材料;用于建造建筑物、棚屋、畜栏和其他结构;为在截至 6 月 30 日至 1958 年的财政年度内执行本法的目的而可能需要的设立费用,以及随后几年的运营和维护费用。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57 年 6 月 20 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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