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东内格罗斯省创建马比奈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4 号第2496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9年06月21日
H. No. 2358 / 55 OG No. 37, 7882(1959 年 9 月 14 日) 2496,1959 年 6 月 21 日] 一项在东内格罗斯省建立马比奈市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第 1 节。巴利夫、兰达斯、兰高、阿比斯的所在地, Himocdongon, Bato, Luyang Namanjrka, Tadlong, Lum-bangan, Panyabonan, Tubod, Inapoy, Barras 和 Banban of Barrio Bagtic, 拜斯市, 东方内格罗斯省, 与上述市镇分离并组成一个独立的市镇被称为东内格罗斯省马比奈市。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政府所在地应位于 Tadlong 的 Mabinay 提议的城镇所在地,或市议会以三分之二的票数可以在此后提议的任何所在地: 前提是,如果市议会未能或遗漏提出一项市政府组织后一年内不同地点,永久地点应为马比奈提议的城镇地点:此外,如果理事会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不同的地点,那么提议的地点应为市政府。 SEC 3. 新市镇的第一任市长、副市长和议员应由菲律宾总统在委员会同意下任命。任命不早于一月一千九百六十,任期至其继任者应在下届省市官员换届选举中选出,并应具备适当资格。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自一月一日起施行;一千九百六十。...
一项在东内格罗斯省创建马比奈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4 号第2496章pdf预览版
一项在东内格罗斯省创建马比奈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4 号第2496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