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规定在新比斯开省巴永邦市建立淡水示范养鱼场和养殖场并授权拨款的法案。第3894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4年06月18日
H. No. 1141 / 60 OG No. 41, 6544(1964 年 10 月 12 日)[ REPUBLIC ACT NO. 3894,1964 年 6 月 18 日] 一项法案,规定在新比斯开省巴永邦市建立淡水示范养鱼场和养殖场,并授权拨款。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在新比斯开省 Bayombong 市建立一个在渔业专员监督下的淡水示范养鱼场和苗圃,被称为 Bayombong 养鱼场和苗圃。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五万比索,以在截至 6 月 19 日 1965 年的财政年度内实施本法的目的。此后,用于该项目的运营和维护的三万比索的总额应列入年度一般拨款法。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4 年 6 月 18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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