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7973 / 64 OG No. 42, 10576(1968 年 10 月 14 日)[ REPUBLIC ACT NO. 4433,1965 年 6 月 19 日] 一项授权菲律宾发展银行和菲律宾国家银行向在农村地区执业的医生和牙医提供贷款的法案,为共和国法案第 1408 号修订。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第 1480 号共和国法案的第 1 节特此修改为:“第 1 节。”特此宣布一项国家政策资助贸易技术和农业学校和学院的毕业生以及到农村地区执业的医生和牙医,以帮助他们创业、开店、发展农场或经营诊所,从而帮助解决失业问题,缓解人民的健康状况,促进菲律宾的经济发展。” SEC. 2. 特此将同一法案的第二节修改为:“SEC. 2. 根据本政策,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法律或法规规定,菲律宾开发银行和菲律宾国家银行有权授予任何政府贸易或技术学校或学院或贸易的真正毕业生政府正式承认的技术学校或学院,贷款不超过 2000 比索,向政府正式承认的政府农业学校或学院或私立农业学校或学院的真正毕业生提供不超过 3000 比索的贷款比索与购买的财产的抵押品,其借款金额如下文授权,并在五年内支付,利率为百分之四,供该毕业生用于购买必要的设备和/或建立他的商店由他经营或购买必要的农具或种子以开发上述土地和任何医生在农村地区执业的牙医或牙医,贷款不少于一万比索,但不超过两万比索,以购买的财产为抵押,借款金额如下文授权,十年内支付,利息四元上述医生或牙医将用于购买必要的土地、材料和设备和/或建立他的诊所:但是,上述贷款应由两个溶剂和。...
一项授权菲律宾开发银行和菲律宾国家银行向应在农村地区执业的医生和牙医提供贷款的法案,为目的修改了第 1480 号共和国法案。第4433章pdf预览版一项授权菲律宾开发银行和菲律宾国家银行向应在农村地区执业的医生和牙医提供贷款的法案,为目的修改了第 1480 号共和国法案。第4433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