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5139 / 62 OG No. 23, 3930(1966 年 6 月 6 日) 4245,1965 年 6 月 19 日] 一项法案,规定在罗哈斯市建立一所家庭工业学校,被称为菲律宾工匠学校,并授权为此拨款。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在职业教育主任的监督和管理下,在罗哈斯市建立一所家庭工业学校,被称为菲律宾工匠学校。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教育部长特此授权在上述学校组织课程教学,确定其在罗哈斯市内的位置,并颁布实施本法目的所需的规章制度。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特此授权拨出 30 万比索,但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用于上述学校的建立、运营和维护,包括购买场地,用于财政一千九百六十四至一千九百六十五年。此后,该学校的运营和维护可能需要的款项应包括在年度一般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5 年 6 月 19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规定在罗哈斯市建立一所家庭工业学校(称为菲律宾工匠学校)并授权为此拨款拨款的法案。第4245章pdf预览版一项规定在罗哈斯市建立一所家庭工业学校(称为菲律宾工匠学校)并授权为此拨款拨款的法案。第4245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