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09 / 65 OG No. 2, 239(1969 年 1 月 13 日) 4731,1966 年 6 月 18 日] 一项规定在西民都洛省圣何塞市建立国家农业和工业学校并授权拨款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在职业教育主任的监督下,应在菲律宾圣何塞市建立一所国立农业和工业学校Occidental Mindoro,在由上述主任选择的地点,被称为南民都洛国家农业和工业学校。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根据职业教育主任的建议,菲律宾总统应拨出和保留位于西民都洛省圣何塞市内的公共土地的必要和方便的部分学校和农场用地。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特此授权从国库未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 15 万比索,用于在 1967 财政年度内设立、运营和维护上述学校.此后,该学校的运营和维护所需的金额应包括在年度总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6 年 6 月 18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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