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5930 / 65 OG No. 6, 1266(1969 年 2 月 10 日) 4877,1967 年 5 月 18 日] 一项在伊莎贝拉省创建布尔戈斯市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颁布:第 1 节。加姆市的卡利圭安、卡塔班、古拉拉博、马西贡东、马拉辛、圣博尼法乔、圣罗克、圣米格尔和拉尼亚格的街区;伊莎贝拉省奥罗拉市的巴克诺尔东区、巴克诺尔西区和达利格区与上述市镇分开,组成一个独立的市镇,称为同省布尔戈斯市。新市政府所在地应在巴里奥斯卡利吉安和古拉拉博之间的任何地方。证券交易委员会。 2.该市的第一任市长、副市长和议员在下届地方官员换届选举中产生。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7 年 5 月 18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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