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8817 / 90 OG No. 32, 4673(1994 年 8 月 8 日)[ REPUBLIC ACT NO. 7720,1994 年 5 月 5 日] 一项将圣地亚哥市转变为独立的组成城市,被称为圣地亚哥市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大会上颁布:第一条总则部分1. 标题。 — 本法称为圣地亚哥市宪章。证券交易委员会。 2.圣地亚哥市。 — 圣地亚哥市将转变为一个独立的组成城市,称为圣地亚哥市,以下简称市,包括圣地亚哥市伊莎贝拉市的现有领土。该市的领土管辖范围应在圣地亚哥市的现有范围内。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城市的公司权力。 — 纽约市是一个政治团体,因此具有永久继承的属性,并拥有与市政公司有关的权力,可根据本宪章的规定行使。本市拥有下列法人权力: 以其法人名称连续继承;起诉和被起诉;拥有和使用公司印章;获取和转让不动产或动产;签订合同;行使授予公司的其他权力,但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限制。证券交易委员会。 4. 市的一般权力。 — 城市应有一个法团印章,并可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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