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No. 1284 H. No. 5666 / 92 OG No. 43, 7040(1996 年 10 月 21 日);标准 10/11/96 ; 6 VLD 2d 119 [ 共和国法案编号。 8203,1996 年 9 月 4 日] 一项禁止假冒药品、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为此拨款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1 节。标题。 ——本法称为《假药特别法》。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政策声明。 ——根据《宪法》第二条第 15 条的规定,保护和促进人民的健康权并在他们中灌输健康意识是国家的政策。还进一步宣布了国家政策,为保障人民健康,国家应保护人民免受假药侵害。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术语定义。 – 就本法而言,术语: 药物是指除食品外,旨在用于治疗、预防或诊断人类或动物疾病的任何化学化合物或生物物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物品在美国官方药典-国家处方集 (USP-NF)、美国官方顺势疗法药典、菲律宾国家药物处方集、英国药典、任何国家纲要或其任何补充中得到认可;任何用于诊断、治愈、缓解、治疗或预防人类或动物疾病的物品;旨在影响人或动物身体结构或任何功能的食物以外的任何物品;任何拟用作第 (1)、(2)、(3) 条规定的任何物品的组件的物品,不包括设备或其组件、零件或附件;草药和/或传统药物,它们是民间医学中使用的植物或动物来源的物品,它们: (a) 在菲律宾国家药物名册中得到认可; (b) 旨在用于治疗或治愈或减轻人类的疾病症状、伤害或身体缺陷; (c) 除食品外,旨在影响人体结构或任何功能的; (d) 成品或即用剂型; (e) 拟用作 (a)、(b)、(c) 和 (d) 条规定的任何物品的组成部分。...
一项禁止假冒药品、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为此拨款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20 号。第8203章pdf预览版一项禁止假冒药品、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为此拨款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20 号。第8203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