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No. 2191 H. No. 10732 / 98 OG No. 2, 194(2002 年 1 月 14 日); 16 VLD 2d 64 [共和国法案编号。 9155,2001 年 8 月 11 日] 一项建立基础教育治理框架、建立权力和问责制、将教育、文化和体育部更名为教育部以及其他目的的法案由参议院和众议院颁布菲律宾国会代表集会:第 1 节。简称。 ——本法称为“2001年基础教育管理法”。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政策声明。 — 特此宣布国家政策,以保护和促进所有公民接受优质基础教育的权利,并通过向所有菲律宾儿童提供免费的小学义务教育和免费教育,使所有人都能接受这种教育。高中水平。此类教育还应包括针对失学青年和成人学习者的替代学习系统。基础教育的目标应该是为他们提供成为有爱心、自力更生、有生产力和爱国的公民所需的技能、知识和价值观。学校应成为正规教育系统的核心。这是孩子们学习的地方。学校应有一个单一的目标,即为所有学习者提供尽可能好的基础教育。基础教育治理应从国家层面着手。在地区、部门、学校和学习中心(本文称为外地办事处),基础教育治理的政策和原则应转化为计划、项目和服务,以适应当地需求而开发、调整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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