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2667 / 97 OG No. 16,34 Supp. (2001 年 4 月 16 日);姆拉。时间 3/12/01 ; 14 VLD 2d 602 [共和国法案编号。 9023,2001 年 3 月 5 日] 一项将巴西兰省伊莎贝拉市转变为被称为伊莎贝拉市的组成城市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第一条总则条款 第 1 节标题。 — 本法称为“伊莎贝拉市宪章”。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伊莎贝拉市。 — 伊莎贝拉市将转变为一个组成城市,称为伊莎贝拉市,以下简称市,包括巴西兰省伊莎贝拉市的现有领土。该市的领土管辖范围应在伊莎贝拉市目前的范围内,具体如下: 东界于拉米坦市,沿点 1 至 3;南部以苏米西普市为界,沿点 3 至 4 和马卢索市,沿点 4 至 5;沿第 5 点至第 8 点向西以 Lantawan 市为界;北接圣拉斐尔湾、伊莎贝拉海峡和苏禄海,包括马拉马维岛。从标有“1”的点开始,即巴拉格塔桑河的河口;沿着河道到 Balagtasan 桥,然后到达“2”点:S. 15-00 'E....
一项将巴西兰省伊莎贝拉市转变为被称为伊莎贝拉市的组成城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9023]pdf预览版一项将巴西兰省伊莎贝拉市转变为被称为伊莎贝拉市的组成城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9023]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