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No. 2716 H. No. 5566 / 100 OG No. 35, 5723(2004 年 8 月 30 日); 19 VLD 2d 181;今天 2004 年 4 月 23 日 [ 共和国法号。 9290,2004 年 4 月 15 日] 一项促进鞋类、皮革制品和制革业发展、为此提供激励措施和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1 节。标题。 ——本法称为“鞋类、皮革制品和制革工业发展法”。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政策。 ——认识到制鞋业、皮革制品业和制革业具有通过融合发展创造就业的潜力,并通过出口和进口替代品增加国家的外汇收入,国家的政策是支持、促进和鼓励属于这些行业的中小型企业 (SME) 的成长和发展。为此,国家通过以下方式鼓励这些产业的发展: 创造营商环境,鼓励这些产业的当地中小企业进入正规部门;建立适当的支持结构,以帮助上述行业的中小企业生存并使其具有竞争力;提供适当和有时限的财政激励措施和计划,以加速这些行业的发展;鼓励这些行业协会、组织和合作社的制度化,以促进菲律宾工人技能和工艺的改进和进步;并通过要求政府机构购买这些行业生产的产品并鼓励私营部门也这样做来确保国内市场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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