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将拉古纳省的比安市转变为被称为比安市的组成城市的法案[第 2 号共和国法案。 9740]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30日
H. 第 5226 号; 106 OG No. 5, 563(2010 年 2 月 1 日);马尼拉时报,2009 年 11 月 5 日;每日论坛报,2009 年 11 月 4 日9740,2009 年 10 月 30 日] 将拉古纳省的比安市改建为被称为比安市的组成城市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第一条一般规定 第 1 节。标题。 — 本法称为“比南市宪章”。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比南市。 — 比南市将改建为一个组成城市,称为比南市,以下简称市,包括拉古纳省比南市的现有领土。该市的领土管辖范围应在比南市的现有范围内。上述规定不影响有关机构或论坛解决涉及比南市与毗邻地方政府单位之间的领土管辖权问题的任何边界争议或案件:但争议地区的领土管辖权或在案件最终解决之前,该地区仍由对该地区实施行政监督的当地政府部门保留。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城市的公司权力。 — 纽约市是一个政治团体,因此具有永久继承的属性,并拥有与市政公司相关的权力,可根据本宪章的规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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