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No. 2794 H. No. 4544 ;马尼拉公报和菲律宾之星(2016 年 8 月 1 日)[ 共和国法号。 10883,2016 年 7 月 17 日] 一项法案,规定菲律宾新的反盗窃法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第 1 节。简称。 – 该法案称为“2016 年新的反拐卖法案”。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术语定义。 – 如本法所用: (a) 车身建造是指在机动车辆上进行的一项工作,目的是用新车身更换整个车身; (b) 污损或篡改序列号是指涂改、更改、擦除、更换或刮擦任何机动车辆发动机、发动机缸体或底盘上原厂铭刻的序列号。如果发现任何机动车的发动机、发动机缸体或底盘上的序列号与海关局对进口到菲律宾的机动车的记录中所列的不同,则该机动车应被视为有污损或篡改的序列号; (c) 拆解是指将机动车逐件或逐件拆开; (d) 身份转移是指有关汽车保险公司将宣布为“完全残骸”或经济无法修复的机动车的发动机号、底盘号、车身标签号、车牌号等任何识别标志进行转移的行为。和/或执法机构在涉及车辆事故或其他事件后将其登记到具有相同类别、类型、品牌或型号的另一个工厂制造的车身或车辆单元中; (e) 机动车辆是指任何车辆在公共公路上由除肌肉动力以外的任何动力推动的车辆,除了压路机、无轨电车、街道清扫车、洒水车、割草机、推土机、平地机、叉车、两栖卡车和起重机(如果不在公共公路上使用);仅运行的车辆在铁轨或轨道上;以及专门用于农业目的的各种拖拉机、拖车和牵引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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