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167,1973 年 4 月 2 日] 规定所有证券交易所的证券自动上市 鉴于,新宪法中体现的国家宣布的政策是促进财产所有权和利润的更广泛分配;鉴于,证券交易所不仅为扩大公众对商业、工业和自然资源开发的参与提供了最佳途径,而且为我们的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资本形成提供了最佳途径;鉴于迄今为止,证券交易仅限于发行公司指定或选择的交易所;鉴于,为鼓励和促进财产所有权和利润的扩散,并为了保护投资大众,投资者应有机会在他们选择的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作为菲律宾所有武装部队总司令的权力,并根据第 1081 号公告, 1972 年 9 月 21 日和 1972 年 9 月 22 日的第 1 号一般命令(经修订)特此命令并颁布法令: 第 1 节. 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批准在任何证券交易所被视为自动在菲律宾的所有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是,该规则不适用于任何新的证券交易所,除非它具有必要的设施和能力作为证券交易所确定的证券交易所;并且,此外,SEC 有权在适当的通知和听证后,根据第 12 条规定的撤销或暂停证券登记的任何理由,拒绝或撤销证券在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自动上市根据《证券法》,在听证会之前,暂停此类证券的自动上市。...
规定所有证券交易所的证券自动上市[总统令第 No. 167]pdf预览版规定所有证券交易所的证券自动上市[总统令第 No. 167]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