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432,1974 年 4 月 8 日] 授权向地方政府的低薪雇员发放紧急津贴低收入或低薪群体;鉴于,1974 年 2 月 17 日颁布的第 390 号总统令规定了缓解低收入阶层困境的政策;鉴于,地方政府已表示愿意为其低薪雇员提供紧急生活费补贴,以缓解物价上涨的影响;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法令并命令以下内容作为土地法的一部分: 第 1 节。尽管有相反的法律、法令、行政命令、行政命令、指示书或规章制度,特此授权所有省、市和直辖市授予其工资或工资低于六百比索 (P600) 的雇员除了各自的薪水或工资外,每月或同等数额的紧急生活费用津贴。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发放的金额仅涵盖实际收到的工资与每月六百比索 (P600) 的差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每月津贴不得超过五十比索 (P50)。如果有资金限制,可以将受益人的工资上限从每月六百比索(P600)降低到较低的水平,并相应调整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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