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19 号总统令,1976 年 9 月 22 日] 修改第 941 号总统令第十二条。我,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为了对现行法律进行小幅修正并需要更正其中的某些印刷错误,特此下令并颁布以下命令:第 1 节。第 941 号总统令第 12 条特此修改如下:“SEC. 12. 拨款。 – 为支付出口委员会的组织和其他费用,特此从 1976 年 12 月 31 日结束的财政年度中拨出 500 万 (P5 M) 比索或可能需要的金额国库未另行拨款。此后,可以根据预算年度前一年总出口业绩变化的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同金额,或为此目的可能需要的金额,应包括在年度总拨款法令中。 ”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本法令立即生效。在马尼拉市完成,这是我们主年 9 月 22 日,一千九百七十六。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JUAN C. TUVERA 总统助理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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