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抵押登记制度的终止以及在土地登记程序中使用西班牙产权作为证据。[总统令第 No.第892章]
[ 总统令号。 892,1976 年 2 月 16 日] 西班牙抵押登记制度和使用西班牙产权作为土地登记程序证据的终止。鉴于,向毫无戒心和粗心的买家进行大片公共和私人土地的欺诈性销售、转让和其他形式的转让,似乎是由声称拥有西班牙所有权或来源可疑的不道德的人所犯下的;鉴于,这些欺诈性交易经常导致合法产权持有人、公共土地的善意占用人或申请人与上述西班牙产权或赠款的持有人或根据权利主张权利的人之间发生冲突的索赔和诉讼,另一方面,从而造成财产所有权的混乱和不稳定,并威胁到受影响地区的和平与秩序;鉴于,土地登记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显示,西班牙抵押法规定的登记系统中的记录几乎为零,而且该系统已经过时;鉴于,西班牙对尚未纳入托伦斯系统运作的土地的所有权,受制于时效,现在除非附有实际占有证明,否则无法证明所有权;鉴于,当务之急是终止《西班牙抵押法》下的登记制度,并停止在托伦斯制度下的登记程序中使用西班牙头衔作为证据;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根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法令和命令: 第 1 节。根据西班牙抵押法的登记制度终止,并且所有在上述制度下登记但尚未被托伦斯所有权覆盖的土地应被视为未登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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