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投票中心登记合格选民设置一个额外的日子。[总统令第 4 号第1244章]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7年11月18日
[ 总统令编号。 1244,1977 年 11 月 18 日] 为在投票中心登记合格选民设置一个额外的日子。鉴于,选举委员会报告称,尽管过去曾努力进行登记,但仍有超过 27%(或约 620 万)合格选民尚未登记,因此,委员会建议多留出一天使这些未登记的选民能够在投票中心登记;鉴于,为确保任何公民投票、公民投票或选举的结果反映人民的真实意愿,必须最大限度地进行选民登记;现在,因此。我,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法令: 第 1 节。在投票中心登记的额外一天。- 尚未登记的合格选民应在投票中心于 1977 年 11 月 27 日从早上 7 点到晚上 7 点举行:但是,就本法令而言,在尚未登记的选民人数可以被列入连续系统而无需在投票中心进行登记的,选举委员会仅有权命令使用连续系统: 此外,如果该处所仍有大量登记申请人公民登记委员会闭幕时,投票中心的登记员可以将登记延长至晚上七点以后,直至在场人员全部登记为止。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投票中心——此处规定的选民登记应在相同的描笼涯登记中心和公民登记委员会进行,该委员会在之前的登记日根据总统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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