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第 401 条第 A 款,总统令第 NO. 1464,也被称为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经修订,通过提供降低和修改关税的灵活性[总统令 No. 1690]
[ 总统令编号。 1690 年,1980 年 4 月 17 日] 修改第 401 条第 A 款,第 4 号总统令。 1464,也被称为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经修正,通过提供降低和修改关税的灵活性 鉴于关税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鉴于,除了 1976 年 10 月宪法修正案规定的立法权力外,总统降低关税的行政权力需要灵活性,以建立合理的关税结构。鉴于,在某些情况下,关税税率的修改需要分阶段进行,以使国内产业有合理的时间对保护水平的变化进行必要的调整。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法令和命令如下: 第 1 节. 第 a 节中的规定第 1464 号总统令的第 401 条,也称为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特此修订为:“第 401 条。灵活条款 a. 为了国民经济、公共福利和/或国家安全的利益, 并在此规定的限制下,根据国家经济和发展局(以下简称 NEDA)的建议,总统特此授权: (1) 提高、降低或取消现有的进口关税保护性税率(包括任何必要的分类变化)。现有税率可以在一个或几个阶段提高或降低到任何水平,但在任何情况下,降低的进口关税税率均不得低于百分之十(10)的基本税率。 v按从价计算,增加的进口关税率也不得高于最高一百(100)%的从价税; (2) 必要时设立进口配额或禁止进口任何商品; (3) 必要时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不超过从价计价百分之十 (10) 的额外关税:条件是,根据关税委员会的定期调查和 NEDA 的建议,总统可能会导致逐步减少保护本守则第 104 节授予的级别,包括随后根据本节授予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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