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1790 年,1981 年 1 月 16 日] 保留总统/总理的备用权力发布工资令并规定此类发布的程序。鉴于,自 1974 年以来,由于进口原油价格的周期性大幅上涨,总统/总理利用宪法赋予的权力,让工人立即摆脱消费品价格飙升的影响,以及以增加工资、津贴或其他与工资有关的福利的形式提供的服务;鉴于,由于国家无法控制的外部经济因素所带来的工资和物价的持续不稳定,导致工人的实际收入急剧下降,为了社会和经济稳定的利益,势在必行总统/总理保留此类权力;鉴于,根据根据第 614 号行政命令设立的国家工资委员会的建议,或总统/总理自己的倡议,可以通过发布工资命令来有效和立即行使这种备用权力。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根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发布命令和法令: 第 1 节。确定现在适当的最低工资。总统/总理可根据紧急经济需要或根据国家工资委员会的建议,自行决定适当的新最低工资率、津贴或其他与工资相关的福利,无论是对国民、以地区或行业为依据,下达相应的工资单。国家工资委员会有责任在其继续研究工资率的过程中发现现行最低工资不再足以维持我们的健康、效率所必需的最低生活标准时,建议作出这样的决定。 ,以及国家发展计划框架内工人的总体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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