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示书编号641,1977 年 12 月 20 日] 指示向公立学校教师支付服装津贴: 教育部长 财政部长 预算专员 菲律宾开发银行主席 省长、市和市市长 鉴于,女性政府雇员已获得服装津贴,以允许他们购买制服;鉴于,由于资金限制,公立学校教师没有获得领取服装津贴的特权;鉴于,尽管 1977 年批准了公立学校教师的三 (3) 次加薪系列,但教师工资仍然相对较低;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特此发布以下指示:所有受国家政府聘用的小学和国立中学的公立学校女教师,每人将获得 P150 的服装津贴每年。所涉金额应记入教育和文化部预算中当前业务支出的计划拨款中。所有地方政府都有权为当地学校的教师提供类似的服装津贴。费用应记入地方政府单位的预算储蓄,包括作为国家政府对地方学校的援助而发放给他们的金额的储蓄。 服装津贴的发放应在 1978 日历年生效,前提是 1978 年的第一期付款服装津贴应立即从 1977 日历年的预算节余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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