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示书编号1174,1981 年 11 月 16 日] 致:能源部长 预算部长 菲律宾财政部长 能源部和财政部进行的最新审查显示,目前从特别预算案中预留的 48.25 亿比索根据现有指令书的资金即将被充分利用,因此不足以满足石油公司根据 1981 年 10 月 16 日英国央行第 81-15 号决议和更早的能源委员会提出的与原油相关的成本补偿的额外要求命令。因此,为了使能源部能够根据现有的能源委员会命令继续上述报销计划,特此授权从根据第 8 条设立的特别基金中支付额外的 20 亿比索( j) RA 6173号修改:但不得减少先前从专项资金中拨出的用于能源勘探、研发、交通系统和其他用途的金额。兹指示能源部定期向我报送实际向石油公司开具的原油报销报销凭证。本指示函应立即生效。在我们主年 11 月 16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一千九百八十一。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总统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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