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4 年 4 月 11 日第 1399 号指示信 ] 指示将多余的鱼塘移交给小渔民协会并给予援助。致:拉古纳湖开发局、农场系统开发公司、合作开发局 鉴于第 769 号指示信规定了在拉古纳湾移除和/或重组鱼塘时应遵守的指导方针;鉴于,根据上述意向书,获得许可的超大鱼栏应进行重组,并清除多余部分;鉴于,政府的政策是通过为湖边的边际用户提供拥有、管理和经营鱼圈的机会,使湖中收益民主化;鉴于,湖区的小渔民已根据拉古纳湖合作发展计划组织成协会/合作社,目的是为他们提供增加收入的机会;鉴于,有必要向这些小型协会/合作社提供政府提供的一切可行的援助;因此,我,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特此指示如下: 拉古纳湖发展局,接管超出个人或公司经营的鱼棚法定限制的区域,并将其转为交给合格的小渔民协会/合作社。每个小型渔民合作社应被授予最多三十(30)公顷的鱼圈,由其成员拥有、管理和经营。农场系统发展公司,根据拉古纳湖合作发展计划组织和注册小型渔民合作社,并为他们提供所需的技术、管理和财政援助。合作社发展局承认所有在农场系统发展公司注册的协会为符合第 1 号总统令的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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