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机构内部运营预算(工作和财务计划)的编制和提交156]

相关行业:执行函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5年10月22日
[ 执行书编号156,1985 年 10 月 22 日] 指导机构内部运营预算(工作和财务计划)的编制和提交给:部委、局、办公室、委员会、政府拥有和/或控制的公司、州立大学和学院的负责人,以及国家政府的其他机构 鉴于,有效开展政府活动需要确定机构工作目标和相应的资金水平;鉴于,为了实现机构目标和工作目标,预算和管理办公室需要制定一项国家政府支出计划,以确保每季度获得预算资金;鉴于,政府的可用资金必须在机构的优先计划和项目中分配,以便以最低成本获得最大收益;鉴于,P.D. 第 38 条第 1177 条规定,每个部委、办公室或机构的负责人应向预算和管理办公室提交一份资金分配申请,说明每个职能、活动或目的所需的估计金额。因此,我,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特此下令并指示: 1. 所有机构应编制各自的内部运营预算(工作和财务计划),以有效和高效地实施菲律宾的计划和项目。政府,按照标准预算程序。 2. 机构内部营运预算应包括详细的活动目标、财务需求及人力需求。它应详细说明代理支出的季度明细。 3. 内部运营预算还应详细说明机构的现金流量,同时考虑到清算当前和以前年度债务所需的现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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