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B. No. 622 / 75 OG No. 50, 10039(1979 年 12 月 10 日)[ BATAS PAMBANSA BLG. 1979 年 9 月 24 日 42 日] 修改菲律宾慈善抽奖办公室章程的法案。由 Batasang Pambansa 在集会期间颁布:第 1 节。第 1169 号共和国法案的第 1 节特此修改为:“第 1 节。菲律宾慈善抽奖办公室。-菲律宾慈善抽奖办公室,以下称为办公室,是为健康计划、医疗援助和服务以及全国性慈善机构筹集和提供资金的主要政府机构,因此具有第 104 号法案第 13 节授予的一般权力一百五十九,经修正,并有权:“A.举办和开展慈善抽奖比赛、彩票和其他类似活动,其频率和方式由董事会决定,并遵守董事会颁布的规则和规定。 "B. 经人类住区部长批准,自行或与任何人合作、联合或合资从事可能以营利为目的的健康和福利相关投资、计划、项目和活动,协会、公司或实体,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除前款 (A) 项所述活动外,目的是为健康项目提供永久和持续的资金来源,包括扩大现有项目、医疗援助和服务和/或慈善赠款:前提是此类投资不会在国家经济和发展局确定的投资充足的领域与私营部门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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