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授权菲律宾群岛海关署长对未对从事沿海贸易的船舶开放的港口的船舶进行清关的法案。[第 376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2年03月11日
[ 1902 年 3 月 11 日第 376 号法案 ] 一项法案,授权菲律宾群岛海关署长对未对从事沿海贸易的船舶开放的港口的船舶进行清关。根据美国总统的授权,无论是由美国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的: 第 1 节 菲律宾群岛海关署长特此授权为公民政府所在省份的任何港口清关船只强制力,不对从事沿海贸易的船只开放,并且在没有海关检查员驻扎的情况下,只要他认为有必要这样做以促进和促进商业和商业: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获得这种许可获准许时,获发给的船舶应在离清关口岸最近的开放口岸向海关检查员报告,并交存船证;进入封闭口岸后,应返回开放口岸报关员放行。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需要迅速制定本法案的公共利益,特此根据 9 月 26 日通过的“规定委员会制定法律程序顺序的法案”第二节加快通过该法案, 一千九百。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1902 年 3 月 11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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