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确定霍洛市的和平正义应拥有管辖权的领土的法案。[第 1063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4年02月24日
[ 1904 年 2 月 24 日第 1063 号法案 ] 一项确定 JOLO 市的和平正义应具有管辖权的领土的法案。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的: 第 1 节 霍洛市任命的治安法官对所有民事和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根据根据第 787 号法案第 2 (a) 节的规定,在整个摩洛省苏禄地区产生的治安法庭可以适当地承认现行法律。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需要迅速制定本法案的公共利益,特此根据 9 月 20 日通过的“规定委员会制定法律程序顺序的法案”第二节加快该法案的通过。第六,一千九百。SEC. 3.本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颁布,1904年2月24日。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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