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为马尼拉市政府在 1905 财政年度的当前开支追加拨款的法案。[第 1297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5年02月09日
[第 1297 号法案,1905 年 2 月 9 日] 一项法案,为马尼拉市政府在 1905 财政年度的当前开支提供额外拨款。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的: 第 1 节 特此从岛国国库中未以其他方式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以下款项或可能分别需要的数额,部分补偿马尼拉市政府在截至 6 月 30 日 1905 年的财政年度的服务,除非另有说明:市政委员会或有费用,马尼拉市市政委员会,1905:支付官方债券的溢价;根据第 183 号法第 17 条 (g) 款的规定,向 Faustino Lichauco 退还市法院的罚款金额,即 100 比索;根据第 1216、588 比索的规定,在 San Juan de Dios 医院照顾受伤和生病的贫民,以及其中规定的金额;以及其他杂费;一万比索。工程和公共工程部工资和工资,工程和公共工程部,马尼拉市,1905:根据第 1216 号法案的规定支付工资和工资,10 万比索。设备和家具,工程和公共工程部,马尼拉市,1905:用于购买非消耗性设备和家具,包括牲畜、车辆、工具、仪器和杂项用品;杂项用品、供水;和办公家具;三万二千五百六十比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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