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授予伊莎贝拉市、西黑人省、菲律宾群岛、安装、操作和维护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的特许经营权的法案。[第 3491 号法案]
[第 3491 号法案,1928 年 12 月 8 日] 授予菲律宾群岛西黑人省伊莎贝拉市安装、操作和维护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的特许经营权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集会并由其授权制定: 第 1 节. 根据本法规定的条件和第 3108 号法及其修正案的规定适用于此,特此授予菲律宾群岛西内格罗斯省伊莎贝拉市,自本法批准之日起 50 年内,建造、维护和操作电动汽车的权利、特权和权力光、热和电力系统,用于在西内格罗斯省伊莎贝拉市范围内产生和分配电光、热力和电力以供销售。受让人还有权利和特权在上述范围内的所有街道、公共通道、桥梁和公共场所、电线杆、导体、断路器、变压器、电缆、电线和其他架空设备上安装、铺设和维护,和所有其他必要的设备和附件,用于提供和分配电流,以及在上述限制范围内向任何个人、公司、公共或私人机构供应、销售和提供此类电流,用于市政、家庭或制造用途,以及电力可能用于的任何其他用途,并收取和收取使用该电力的价格表和常规费率:但受让人不得行使本特许权下的任何权利或特权,也不得根据该特许权开始任何建设,除非和直到它从公共服务委员会获得证明行使这些权利和特权的公共必要性和便利性的证明es 和此类建筑,根据经修订的第 3108 号法案,并应在接受此特许经营的条款和条件后向商务和通信部长提交此类证书:并且进一步规定,如果自本法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受让人未向公共服务委员会提出适当的申请,该特许权将失效。...
一项授予伊莎贝拉市、西黑人省、菲律宾群岛、安装、操作和维护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的特许经营权的法案。[第 3491 号法案]pdf预览版一项授予伊莎贝拉市、西黑人省、菲律宾群岛、安装、操作和维护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的特许经营权的法案。[第 3491 号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