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G.R.简历编号63958 第十二师 [ CA-G.R.简历编号63958,2006 年 8 月 18 日] POLO S. PANTALON,原告上诉人,VS。美国运通国际公司,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TAYAG, J.:向我们上诉的是马卡蒂市第 145 分庭地区审判法院在第 92-1665 号民事案件中关于损害赔偿的裁决[1]。决定性部分如下:“因此,特此作出有利于原告 POLO PANTALEON 的判决。因此,被告 AMERICAN EXPRESS INTERNATIONAL, INC. 被责令支付原告 P500,000.00 作为精神损害赔偿金、P300,000.00 作为示范性损害赔偿金、P100,000.00 作为律师费和 P85,223.01 作为诉讼费用。驳回被告的反诉。被告人的费用。如此订购。”当事人陈述的基本事实引自上诉决定,即:被告美国运通国际公司是一家外国居民公司,通过其在美国经营的借记卡系统从事提供信贷服务的业务。菲律宾适用于本地或国际使用。正如被告所宣传的那样,其美国运通基本卡 [“AmexCard] 的持有人在他们的卡上收取购买费用,并鼓励其使用。 “没有它就不要离开家”,美国运通卡“就像现金一样好”。原告 Polo S. Pantaleon 是该国机构律师事务所 Castillo Laman Pantaleon 和 San Jose Law Offices 的高级合伙人。...
POLO S. PANTALEON,原告上诉人,VS。美国运通国际公司,被告-上诉人。[CA-G.R.简历编号63958]pdf预览版POLO S. PANTALEON,原告上诉人,VS。美国运通国际公司,被告-上诉人。[CA-G.R.简历编号6395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