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FERDINAND TUTOP Y MABASKOG,被告上诉人。[CA-G.R CR.慧聪。不。 01210]

相关行业:上诉法院裁决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9日
第十八师 [CA-G.R CR.慧聪。不。 01210,2014 年 8 月 29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FERDINAND TUTOP Y MABASKOG,被告上诉人。 INGLES, GT, J. 判决:本案是对巴科洛德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47 分庭 2010 年 6 月 1 日判决 [1] 在刑事案件编号 03-25378 中的上诉,该判决在此上诉Ferdinand Tutop y Mabaskog,因违反第 9165 号共和国法案第二条第 5 节(也称为 2002 年综合危险药物法案)而有罪。被指控的内容如下:“在 2003 年 9 月 18 日左右,在菲律宾巴科洛德市,在本尊贵法院的管辖范围内,本案被告未经法律授权出售、交易、分发,交付,赠送给另一个人,分发,在运输途中发送或运输任何危险药物,然后故意,非法和重罪地出售,交付和赠送给警察装腔作势的买家,PO2 Ramil Ramos Dellomes 在一次买断中操作违反上述法律,四(4)个装有盐酸甲基苯丙胺或涮涮药的细长热封透明塑料袋,总重量为0.59克,以换取两(2)张假一千比索钞票。违反法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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