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务市第 20 赛区 [ CA-G.R. CEB-CV 编号04527,2014 年 4 月 24 日] JOCELYN TAGARO-COLES,请愿人-上诉人,VS. MAGDALINO A. COLES,被上诉人。决定 HERNANDO, J:在本法院之前,Jocelyn Tagaro-Coles 提出上诉,要求复审 2011 年 9 月 20 日地区审判法院 (RTC), 东萨马省 Borongan 的第 2 分庭在民事案件中的决定[1]第4044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前因:Magdalino A. Coles 和 Jocelyn Tagaro-Coles 于 1990 年 4 月 18 日在锡基霍尔的拉雷纳结婚。在他们的结合中,他们生了三个孩子,即:Christine Anne、Jyacinth 和 Angelinn T. Coles。 2007 年 3 月 16 日,Jocelyn 以她的丈夫 Magdalino 的心理无能为由,提交了一份申请[2],要求宣布婚姻无效。因此,她祈祷他们的婚姻无效,解除夫妻关系,并支持他们的三个孩子。 2011 年 9 月 20 日,初审法院作出裁决,批准请愿书,从而使 Magdalino 和 Jocelyn 之间的婚姻无效。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解散和清算,一审法院未作任何说明。此外,它没有为 Christine Anne、Jyacinth 和 Angelinn 提供任何支持。因此,目前我们面前的上诉。问题:请愿人-上诉人没有提出法院犯下的错误,而是提出以下问题:[3] a) 什么构成将解散和清算的双方的夫妻财产? b) 将如何清算并为子女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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