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TARICH 公司,原告-被上诉人,VS。 SPS。嘛。 THERESA L. GACUS 和 FRANCISCO R. GACUS,被告 - 上诉人。[CA-G.R.简历编号03106-分钟]

相关行业:上诉法院裁决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7日
卡加延德奥罗市第 23 分区 [ CA-G.R.简历编号03106 分钟,2015 年 2 月 27 日] VITARICH 公司,原告上诉人,VS。 SPS。嘛。 THERESA L. GACUS 和 FRANCISCO R. GACUS,被告 - 上诉人。判决 SANTOS, J.:[1] 这是对 2012 年 9 月 16 日地区审判法院,第 10 司法区,Cagayan de Oro 市(审判法院)第 18[3] 分庭(审判法院)在案卷为民事案件第 2010-291 号,要求收取款项、损害赔偿和律师费。被攻击决定的决定性部分内容如下:因此,考虑到前提,特此作出判决,如下:(1)命令被告配偶马。 Theresa L. Gacus 和 Francisco R. Gacus 向由 Ronan Ceasar T. Donayre 代表的原告 Vitarich Corporation 支付 966.76 万比索 (Php967,600.00) 加上每年百分之二十四 (24%) 的利息从 2010 年 10 月 11 日立案之日起计算,直至债务全部付清为止。 (2) 令被告人配偶马某。 Theresa L. Gacus 和 Francisco R. Gacus 向 Ronan Ceasar T. Donayre 代表的原告 Vitarich Corporation 支付 75,000.00 菲律宾比索的律师费和 24,000.00 菲律宾比索的诉讼费用。如此订购。 [4]前因 即时上诉源于原告-被上诉人 Vitarich Corporation 于 2010 年 10 月 11 日对被告-上诉人 Spouses Ma 提出的诉状[5]。...
VITARICH 公司,原告-被上诉人,VS。 SPS。嘛。 THERESA L. GACUS 和 FRANCISCO R. GACUS,被告 - 上诉人。[CA-G.R.简历编号03106-分钟]pdf预览版
VITARICH 公司,原告-被上诉人,VS。 SPS。嘛。 THERESA L. GACUS 和 FRANCISCO R. GACUS,被告 - 上诉人。[CA-G.R.简历编号03106-分钟]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