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STETA ORFILA,投诉人,VS。 RONA S. QUIROZ,速记员 III,RTC-BR。 18 日,马尼拉,答辩人。[上午编号 P-97-1234]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7年08月18日
343菲尔。 271第一师[上午P-97-1234 号,1997 年 8 月 18 日] CRISTETA ORFILA,原告,VS。 RONA S. QUIROZ,速记员 III,RTC-BR。 18 岁,马尼拉,答辩人。 J. PADILLA 决定:该行政事项源于 Cristeta Orfila 的未注明日期的信函投诉,他是马尼拉第 18 分局地区审判法院公用事业工人,指控同一法院的三世速记员 Rona Quiroz,在任职期间习惯性迟到和闲逛小时。据称,被告 Quiroz 经常在办公时间未经其直属上司或该法院主审法官许可而离开办公室。 1996 年 10 月 9 日,法院副署长 Reynaldo L. Suarez 通过第一次背书将此事提交给法官 Perfecto A.S. Laguio, Jr. 的评论和建议,在他作为 RTC 法官的权力范围内,第 18 分局,马尼拉。为此,拉吉奥法官发布了一份备忘录,指示被告基罗斯就对她的指控发表评论。在她的评论中,受访者 Quiroz 否认对她的指控,强调她的每日时间记录将显示她一直定期报告工作。她声称她一直在“勤奋而专注地完成分配给她的所有任务”,包括抄写她的速记笔记和打字法庭命令和决定。她辩称,投诉人 Orfila 对她提出的即时行政投诉仅仅是为了报复她(被投诉人 Quiroz)早前针对本案投诉提出的行政投诉。 1996 年 11 月 5 日,拉吉奥法官举行了听证会,原告和被告在听证会上作证并举证支持各自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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