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AN M. CASIL,请愿人,VS。上诉法院;汉。 URBANO VICTORIO, SR., Branch 50, 地区审判法院,马尼拉;和 ANITA U. LORENZANA,受访者。[G.R. 121534号】
349菲尔。 187 第三分区 [ G.R.第 121534 号,1998 年 1 月 28 日] JUAN M. CASIL,请愿人,VS.上诉法院;汉。 URBANO VICTORIO, SR., Branch 50, 地区审判法院,马尼拉;和 ANITA U. LORENZANA,受访者。 D E C I S I O N PANGANIBAN, J.:什么时候可以以 litis pendentia 为由驳回投诉?什么时候可以根据规则 65 对中间命令进行调审?案例 这些是本申请中提出的主要问题,该请愿书要求撤销 CA-G.R. 中上诉法院 [2] 的决定 [1]。 SP No. 37626 于 1995 年 8 月 21 日颁布。被攻击的决定的决定性部分内容如下:[3] “鉴于上述情况,立即申请 Certiorari, Prohibition, Mandamus, 并祈祷临时限制令/初步禁令令因缺乏价值而被拒绝。”上诉法院实际上确认了马尼拉地区初审法院第 50 分庭的命令[4],该命令驳回了请愿人以未决诉讼为由提出的驳回动议。事实 事实是无可争议的。私人受访者 Anita U. Lorenzana 是位于马尼拉奎松大道附近的 Bilibid Viejo 街的一处政府物业的承租人。在上述土地上的建筑物被大火烧毁后,请愿人 Juan M. Casil 和私人被告签订了书面协议,授权前者开发和管理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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