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MATEO BALUDDA Y SUOY,被告-上诉人。[G.R. 114198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9年11月19日
376菲尔。 614 第三师[G.R.第 114198 号,1999 年 11 月 19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MATEO BALUDDA Y SUOY,被告兼上诉人。判决 PURISIMA, J.:这是对 1994 年 1 月 13 日地区审判法院第 33 分庭在 1217-BG 号刑事案件中裁定 Mateo Baludda y Suoy 有罪的上诉。违反了经修正的第 6425 号共和国法案第 II 条第 4 节,[2] 并因此判处他:“因此,特此作出判决,认定被告 Mateo Baludda y Suoy 犯有违反 Sec 罪的合理怀疑。 . 4, 经修订的 RA 6425 的第二条,特此判处他无期徒刑,并处以 P20,000.00 的罚款。法院特此下令没收并没收 30 公斤和 400 克的干粮大麻叶,本法院的书记员同样被命令通过燃烧所述大麻叶来销毁大麻叶。如此命令。”[3] 由第二助理省检察官 Joven F. Costales 于 1991 年 1 月 7 日提交,信息起诉上诉人声称:“那在或大约e 1990 年 9 月 25 日,在菲律宾拉乌尼翁省 Bagulin 市,在本法院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或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共谋、勾结和相互当时互相帮助,他们故意、非法和重罪地拥有、控制和保管三十二 (32) 公斤干大麻叶,价值一万四千四百 (P14,400....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MATEO BALUDDA Y SUOY,被告-上诉人。[G.R. 114198号】pdf预览版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MATEO BALUDDA Y SUOY,被告-上诉人。[G.R. 114198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