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1菲尔。 59 第一师 [ G.R.第 125397 号,1999 年 8 月 10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内斯特·莫利纳·加图斯,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PUNO, J.:这是对马尼拉大都会马拉邦 RTC 170 分部裁定被告上诉人内斯特·莫利纳 (Nestor Molina) 犯有背叛谋杀罪的决定提出的上诉。 [1]针对莫利纳的信息[2] 指出:“在 1994 年 10 月 11 日或前后,在马尼拉大都会纳沃塔斯,在本尊贵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手持枪,密谋,勾结并且互相帮助(原文如此),意图杀人、背叛和明显的预谋,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用上述枪攻击、袭击和射击一名 HERMINIO JORGE Y PERALTA,击中受害者的身体,从而对受害者造成枪伤,导致他立即死亡。“违反法律。”[3] 莫利纳不认罪并接受审判。检方严重依赖埃内斯托·曼迪亚(Ernesto Mandia)的目击者陈述,他是一名三轮车司机。 Bayan Malabon 和 Sipac,Navotas 的路线。他作证说,1994 年 10 月 11 日凌晨 4 点 40 分左右,他将三轮车停在 Navotas 的 Baradero 和 M. Naval Street 的拐角处。他正在休息等待乘客。他然后注意d Molina,别名“Etoy”,有两个同伴。莫利纳正在和其中一个说话,而另一个则站在街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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