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9菲尔。第689章第 123143 号,1999 年 7 月 19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GIL TADEJE Y ALGER 和 JOSE MEN DOZA Y MallARI,被告上诉人。 PARDO, J. 判决:法院审理的案件是对奎松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217 分庭的判决 [1] 的自动审查,该判决判定被告 Gil Tadeje y Alger[2] 和 Jose Mendoza y Mallari 犯有谋杀罪,并判处他们每人最高死刑,并赔偿受害者安东尼奥·阿莱格里的继承人四万比索(P40,000.00)的实际损失和五万比索(P50,000.00)的死亡赔偿金. 1994 年 7 月 8 日,奎松市助理市检察官 Meynardo Bautista 向奎松市地区审判法院提交了一份指控 Gil Tadeje y Alger 和 Jose Mendoza y Mallari 谋杀罪的信息,犯下如下罪行:“在 5 日或大约1994 年 7 月的一天,在菲律宾奎松市,上述被告共谋、勾结并互相帮助,当场蓄意、非法和重罪,意图杀人,背信弃义,利用超强的力量和明显的预谋、攻击、攻击和对安东尼奥·阿莱格雷·加巴瓦的人使用人身暴力,然后用油漆刮刀或抹刀刺伤后者,击中他身体的不同部位,从而对他造成严重伤害和严重的伤口,这是他死亡的直接和直接原因,对安东尼奥·阿莱格雷和加巴瓦的继承人造成了损害和偏见。...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GIL TADEJE Y ALGER 和 JOSE MEN DOZA Y MallARI,被告上诉人。[G.R. 【第123143号】pdf预览版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GIL TADEJE Y ALGER 和 JOSE MEN DOZA Y MallARI,被告上诉人。[G.R. 【第123143号】pdf完整版